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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治化营商环境】打造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辽宁样本 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
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“枫桥经验”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“枫桥经验”20周年,省司法厅积极打造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辽宁样本,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和水平,强化源头预防、调解优先、应调尽调,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立足“预防性”
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
组织开展全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,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盯关键时间、关键领域,组织人民调解组织、评理说事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,切实做好风险预警和源头预防。1-4月,全省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0.5万余件,较2022年同比增加102%。
立足“系统性”
不断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
今年,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,促进提档升级,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从加强队伍和机构建设、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、更好地发挥作用等16个方面,对全面夯实四级体系建设进行了分类指导,积极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,以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为重要支撑,多调联动的“一站式”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体网络综合服务平台,确保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。
立足“多元性”
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
立足“规范性”
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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